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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廖仲恺的援引下,刚刚加入国民党的陈公博,一跃而为中央党部书记长。广州国民政府成立以后,陈又兼任军事委员会政治训练部主任和广东省政府农工厅长。
1926年,在国民党“二大”上,陈公博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
1927年底,在国内处处碰壁的汪精卫去法国喝鸡汤,吃了汪精卫“挂落”的陈公博则逃到香港,随即回到上海办报、办大学,并提出了“改组国民党”的口号。陈公博后来回忆说:
“《革命评论》指出中国最终革命的鹄的在民生,并主张国民革命应该以农,工,和小资产阶级为基础,这恐怕也带点时代性罢,在今日看来,实在卑之无甚高论,而在当日已惹起天下骚然。国民革命已中坠了,国民党快腐化了,我们要拯救国民革命,必得要改组国民党,这是当时全国有志青年的呼声。我们为应着这个要求,于是发起了组织中国国民党改组同志会。”
这就是“改组派”的由来。其代表人物,除了陈公博,还有顾孟余、王法勤等人。
基本上,从这个时候起,以陈公博为首的这些人,已经被彻底看成“汪派”的人物了,而像周佛海这号的,此时与汪精卫还八竿子打不着呢。
1929年,因为给“蒋记”国民党“三大”“捣乱”,陈公博、甘乃光被“永远开除党籍”,陈随即出洋,1929年3月1日,陈公博与他的老上司汪精卫在马赛会合。
1931年,蒋汪合流,陈公博任民众训练指导委员会主任。1935年11月,汪精卫遇刺以后出国养病,陈公博同时辞职,民众训练指导委员会改为民众训练部,由周佛海任部长。
1937年2月21日,国民党三中全会决定免去周佛海民众训练部部长职务,仍由陈公博担任,等于是“原物奉还”。此时,周、陈已经做了“一路”,于是,次日陈公博来访周佛海,表示“决不就职”。
周、陈虽然都算“汪派”人物,但客观地说,二人对待汪精卫的态度,并不一样。周对汪,基本上纯属利用,跟蒋对汪一样,拿他做“旗帜”而已,包括拖汪“落水”,也是把汪顶在前面,做自己的事情。
而陈公博就不同了,陈对汪精卫的态度,绝对可以用“爱护”来形容。
陈公博爱护汪精卫什么?爱护他的名声——可以说,对汪的名声,陈公博比汪精卫自己都要看重。
《塘沽协定》签署以后,陈公博曾愤愤不平地说:“北平的东面已全为日军占领,正阳门前的石路已掘起来,安设铁轨,把东西两车站联络起来,预备退兵。一直至到日军望见了北平的煤山,望见了北平的灯火,日本公使馆才打电话找黄膺白,商议所谓塘沽停战协定,不到一天已经签好字,实际由黄膺白、何敬之、张岳军、黄季宽四人负责。至于条件的内容是否电呈过蒋先生我不得而知。但行政院则始终得不到只字的报告,直至协定签好字之后,才将全文用电报打来。汪先生到底肯负责,一声不响,把这协定责任,完全担在肩上,我后来问他,他只叹口气,说:‘谁叫我当行政院长呢。’”
陈公博说:“塘沽协定签字不久,又来一个何梅协定。所谓何梅协定,就是何敬之和日本的华北驻屯军参谋长梅津的协定,这个协定,连外交部都没有存案。这个协定的文字非常笼统,以后日本动不动说中国违反塘沽协定,所谓塘沽协定,把何梅协定也包含在内,在中国怕伤了睦谊,怕启了衅端,对于日本动辄提出协定违背的无理取闹,也始终没有公开驳斥过,于是天下都起了怀疑,以为这个协定的背后,还有许多密约,北方战事算已告一段落,然而后来种下了无数的祸根,汪先生也变为全国众矢之的。”
陈公博认为,以上种种,就是1935年11月1日,汪精卫遇刺的主因,在《苦笑录》中,陈公博说:
“民国二十四年十二月一日,汪先生遇刺于中央党部,身中了三枪。民国以来,国民党人物遇刺没有不死的,只有一个不死的就是汪先生。这也可以算开国民党人被刺史的新纪元,汪先生也可以算是大难不死.许有后福。”
按:陈公博的《苦笑录》写于1939年6月,此时陈尚未附逆。陈不会想到,日后要了汪精卫的命的,正是这次遇刺的子弹;陈更不会想到,在抗战胜利之后,自己会在汪精卫的位置上,替他接受“明正典刑”。
在汪精卫任行政院长的时候,陈公博替他发牢骚说:“军事、财政、外交,三项重大事件到不了行政院,每次行政院开会都讨论琐碎而又琐碎的问题,加之蒋先生又以剿匪为名,请求中央把剿匪区域都划给行营,无论军事、财政、司法,以及地方行政,一概由行营办理,因此行政院更是花落空庭,草长深院了。剿匪区域.不过是一个名称。蒋先生忽而在牯岭召集全国财政会议,忽而召集全国建设会议,高兴起来,打电叫南京的关系部院参加,若或忘记了,他让有关系的部院在旁边顶着二门打听消息。牯岭是一个很幽闲的避暑地.那时已变了南京的太上政府,林主席子超先生自然还谨慎地守着国府的大印,而行政院简直是委员长行营的秘书处,不,秘书处也够不上,是秘书处中一个寻常的文书股罢。”
陈公博接着说:“行政院是这样,中央党部汪先生也难得过问,中央党部一个秘书处,一个组织部,一个宣传部,一个民众训练部,汪先生也无从干预。中央党部的秘书长是叶楚伧,叶先生是一个好好先生,完全受陈果和陈立两夫支配。组织部是陈立夫,他不但管党的组织,而且管特务队,更且直接管到民众运动。宣传部最初是邵元冲,那自然是不敢逆二陈,邵先生在西安事变无意中给杨虎城的军队打死,又由叶楚伧兼领。五全大会开会后.为着敷衍胡先生,换了刘芦隐,而刘芦隐始终没有就过职。一路由副部长的二陈系的方治操持。至于所谓民众训练部在民国二十一年洛阳开二中全会时举了我,一向我都不问,而交给副部长王陆一负责任。”
由于以上的种种,到1935年的六、七月间,陈公博实在忍无可忍,决定辞职不干了。汪精卫听说以后,就找他谈话。当时,陈公博刚好喝多了酒,借着酒劲跟汪精卫“翻了车”,他说:
“现在许多人都骂汪先生是‘秦桧’,我今天就承认‘秦桧’是好人罢,但‘秦桧’是牺牲了,然而终无补于南宋之亡。一般人都说汪先生卖国,但是卖国还是有代价,象今日的情势,日蹙国百里,谈不上卖国,简直是送国罢了,我想送国不必你汪精卫送罢!”
据陈公博回忆,汪精卫听了他的话,“奋然说”:“公博,你的话是为汪精卫说的,不是为中华民国说的。人家送国是有限度的。公博,我已经五十多岁了,你也快要到五十岁了,中国要复兴起码要二十年,不要说我汪精卫看不见,连你陈公博也看不见,目前能够替国家保存一分元气以为将来复兴地步,多一分是一分,这是我和你的责任。因此不独我要干,我劝你也要干!”
汪精卫给陈公博讲道理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兼外交部?我什么都不愿干,难道希罕一个外交部长?就因为别人做外交部,蒋先生不会听话的,我做外交部,他虽也不听话,可是我打一个电报去,他终要考虑一下。这样或者对于国家可以得多少补救,这是我的意思。”
按:据陈公博回忆,这一阶段,有一个传闻,“说汪先生的儿女也反对汪先生兼外交部长。有一晚,汪先生夜膳,喝酒微醉,家人又反对他兼外交部,汪先生大哭,说‘现在聪明人谁肯当外交部部长?’”
最后,汪精卫说:“说到牺牲,都是无计划的,有计划便不能算牺牲,我决意做这牺牲品。”
这就是汪精卫的“意思”——这层“意思”就是“牺牲”。从汪精卫“出道”、投身“革命”、进入《民报》、到北京谋刺摄政王、直到顶着骂“主持”外交、最终到出来进行“和平运动”,汪的“牺牲”思想是一以贯之的。
再看一下汪精卫的《革命之决心》:“为薪的人需要奉献的毅力,甘心把自己当作柴薪,化自己为灰烬来煮成革命之饭。”那时,汪精卫要牺牲的,是自己的生命;今天,汪精卫要牺牲的,是比生命更加宝贵的名声——只要是出于为国为民,我个人的名声不算什么。或者是反过来说,即使是牺牲我汪精卫的名声,也在所不惜!岂止不惜,还很光荣!
这就是汪精卫的“牺牲论”。
对汪精卫的“大义凛然”,陈公博“心服口服”,他说:“我和汪先生做了十多年朋友.没有听过汪先生这样决心的说话.好,既然汪先生决定要跳水,难道我好站在旁边看吗?我不走就是了。我也下决心。”
这次,汪精卫又准备“跳水”了,他再一次叫来陈公博。
在《苦笑录》中,陈公博是这样结束全书的:“长江是那么急流,船走了半小时还是不能抵岸,我偶然长叹一声,因看见武汉就要失,而这次仗到底无法结束。”
那是1938年“夏天的一夜”,陈公博说:“我们已由下游退至武汉,就是武汉也差不多要失。”
仅仅过了几个月,汪精卫就把陈公博叫到重庆,要与他谈谈“结束”“这次仗”的事情。
据陈公博回忆,汪精卫一共找他谈过两次。第一次“大概是二十七年十一月初罢,时间我已记忆不清”。
陈公博记不清了,周佛海倒是记得很清楚。1938年10月27日,即前文所述、梅思平返渝之后的第三天:“七时为电话惊醒,汪先生召见,有所指示。旋返寓,公博来谈。”
陈公博时任国民党中央执委、四川省党部主任委员,他说:“我正在成都筹画如何训练党员,和公开在四川省党部召集在成都的中学生分期演讲‘三民主义与科学’,我接到汪先生的电报,说参政会开会在即,嘱我早一两天到重庆。本来我在党里是被指定为参政会内国民党党团的指导员,因此我即起程赴重庆。”
陈公博回忆说:“到达重庆,我还记得是早上去见汪先生的,当时汪先生通知我,对日和平已有端绪,我真象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一句话也不能说,只听汪先生自己讲述。我心想真是太奇怪了,这样大的事情,为什么汪先生事前一点也不关照我?当时在座的,我一时也记忆不清,仿佛除了汪夫人之外,有周佛海、陶希圣、梅思平几位。”
令汪精卫没有想到的是,对他的“和平”主张,陈公博表示了激烈的反对。陈后来回忆说:“我等他们走后,我听见汪先生所说,又仿佛蒋先生是不知道的,又仿佛说待时机成熟,汪先生还要离重庆的。我听了之后大不谓然,因为那是太反乎我的主张。”
当时陈公博讲了三点:“第一是,自从国民政府于十四年七月一日在广州成立,以至北伐成功,中间经过好几次党的分裂,好容易在民国二十年底宁粤合作,党复统一。方今国家多难,不容再破。第二是,对外问题,首在全国一致,战固然要一致,和也要一致。固然在战争时候,和战见解,国内或有不同。但尽管别党别派不同,而在国民党内万不可有两种主张,否则易为别党所乘。党一失败,国亦不救。第三,日本情形,我绝不熟悉,但由过去几年交涉而论,日本绝无诚意。日本对中国的要求,什么是他们的限度,我们是没有方法知道的。对于一个国家,我们不知道我的对他要求至何限度,而卒然言和,是绝对一件危险的事。”
按:在这里,陈公博所说的:“对外问题,首在全国一致,战固然要一致,和也要一致。”“对于一个国家,我们不知道我的对他要求至何限度,而卒然言和,是绝对一件危险的事。”等等,应该说都是极有见地的话,陈公博这人不糊涂。
其实汪精卫也不糊涂,但这半年多被周佛海这么一搅合,天天在耳朵边“念秧儿”,“和平”长“和平”短,再加上“枕边风”,已经基本上给搞糊涂了,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了。
最后,陈公博说:“要而言之,我固然反对汪先生言和,更反对汪先生离开重庆。”
陈公博与汪精卫争论到中午11点,这时陈璧君说:“你们辩论时间太久了,食过中饭再来谈罢。”
陈公博离开汪公馆,跟着就到中南银行找周佛海,顺便找陶希圣。
当时,周佛海说:“你一定吓一跳罢?”
陈公博说:“怎么不是呢,这样大的事,为什么到今天汪先生才通知我?”
周佛海说:“我也对汪先生说过应该通知公博,可是汪夫人说,公博近来太懒,等到成功再通知他。若是我们都走,他是不能单独再留的。
陈公博后来回忆说:“佛海的说话这样,陶希圣也是一样。我听见这句话,默然无话可说,只得长叹一声,心想:那里怕我懒,只怕我反对罢了。”
与周、陶谈过,吃了午饭,陈公博再次找汪精卫,“力陈不能和、不能走的理由,那样又辩论到黄昏,我才回旅馆。以后我每次见到汪先生都不赞成这个主张,后来汪先生说,这事虽有头绪,尚无结果,等到将来发展再谈罢。”
第一次谈话,到此为止。其时,由于汪精卫也还不知道梅思平与日本人即将开始的“谈判”,最终能谈到什么程度,即“这事虽有头绪,尚无结果”,因此,汪也没有过于地勉强陈公博。
到10月26日,梅思平带回“重光堂密约”的文本,此时已经到了“图穷匕首见”的地步,周佛海等人天天逼着汪精卫,等他一句话。
此时汪的心情,通过前面引述的周佛海日记,相信大家已经看得清清楚楚——虽说早已下了最大的决心,要“牺牲”自己,但毕竟真到了“最后关头”,这个决心不是那么好下的。
对于汪精卫而言,此时要决定的,基本上相当于要不要去自杀!
换言之,只要汪精卫一点头,则从前种种,“譬如今日死”;而今后种种,能不能“譬如明日生”,却一切都还在未定之天。
汪精卫怎么能不犹豫!
在这一阶段的日记中,周佛海屡次指责“汪先生无担当,无果断,做事反复,且易冲动”,说得轻巧!换了你试试看,感情你是没有那样一个光彩夺目的前半生!
犹豫中的汪精卫,再一次想起了陈公博。
陈公博后来回忆:“至二十七年的十一月底罢,时间我已记忆不清了,我又接汪先生从重庆来一个电报,叫我立刻至重庆。”
这天是1938年11月29日。
对汪精卫、对陈公博,这都是一次无比艰难的谈话。
陈公博说:“我到重庆时,汪先生告诉我,中日和平已经成熟,近卫已表示了几个原则:一、承认满洲国。二、内蒙共同防共。三、华北经济合作。四、取消租界及领事裁判权。五、相互不赔款。中国如答应,则日本于两年内撤兵。”
对此,陈公博的态度是:“我对于第四、五两原则没有意见外,其余第一、第二、第三等原则都不赞同,尤其不赞成的是汪先生离开重庆。”
陈对汪说:“我的大原则是‘党不可分、国必统一’。党的分裂痛苦,我已受够了。我们要救国才组织党,今党不断分裂,救国更何从谈起?”
汪精卫说:“中国的国力已不能再战了,非设法和平不可了。我在重庆主和,人家必误会,以为是政府的主张,这是于政府不利的。我若离开重庆,则是我个人的主张,如交涉有好的条件,然后政府才接受。而且,假使敌人再攻重庆,我们便要亡国,我们难道袖手以待亡国吗?”
对此,陈公博说,当时他已“辩无可辩”——不知道说汪精卫什么好了。他说:“我在二十六年底奉蒋先生之命至欧洲,当时原可以不必急急归国,当日很多人在欧美多借口办理外交或采购物资,逍遥海外,以待世变。我不忍各同志在国内挣扎苦斗,故愿同甘共苦,匆匆求归。我的志愿如此,我宁愿真到了这个时期,一同牺牲算了。”
此时,汪精卫再一次祭出了他的“牺牲论”:“我们革命党死何足惧,难道眼看几千万的老百姓也跟着我们同死吗?”
此时,陈璧君不再听任他们做口舌之争,也可能是这些天听类似的话听烦了,对陈公博说:“好了,我们一定走的。你不走时,一个人留在此地好了。”
周佛海也对杨惺华讲过,最后的“决断”是陈璧君下的。周说:“汪精卫在家为梅思平设筵饯行,临送出客厅门口时,陈璧君厉声对汪精卫说:‘梅先生明天要走了,这次你要打定主意,不可反悔! ’汪精卫连连点头说:‘决定了,决定了。’”
陶希圣则回忆说:“上清寺汪公馆连日举行会商。参加者为周佛海、梅思平与汪夫妇。他们最初主张不邀我参加。但汪极力主张我参加,并电邀陈公博由成都到重庆共同商议。陈公博此时任四川省党部主任委员,驻在成都。他来到重庆,参加会商,一时摸不到头脑,比及知有此种条款,不禁惊惶失措。汪在会商之外,单独接见我,问我的意见。我说:‘在武汉时,先生曾说这次合作,必须合作到底,决不中途分手。我希望先生贯彻初衷。’汪颇以为然。会商多次,不能达到最后的决定。陈璧君乃坚决主张就走。”
事情就此定板。
陈公博失望地说:“我们辩论,到了此时,已经无法可辩,我已无法阻汪先生离渝,至于以后怎样,我不得不再考虑。”
日后,陈公博说:“汪先生没有璧君不能成事,没有璧君也不至于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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