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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hony 于 2016-7-10 17:13 编辑 <br /><br />南极被称为地球上“七大洲”之一,它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所有。在20世纪的头五十年,曾经有七个国家对南极提出主权要求,分别是英国(1908)、新西兰(1923)、法国(1924)、澳大利亚(1933)、挪威(1939)、智利(1940)、阿根廷(1943)。美国和前苏联虽然没有提出对南极的主权要求,但是保留将来提出主权要求的权利。这些主权要求大部分依据“扇形理论”,导致这些国家的主权要求有很多重叠,在20世纪冷战时期,这种情况很容易引起国际局势的紧张。
1957-1958年,国际科学界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高层大气和极地研究活动,史称1957/58国际地球物理年(IGY),活动中参与国在很多全球性的问题上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合作。在这次活动之后,各国感觉这种合作精神和南极的和平利用精神应该继续发扬光大。因此,IGY的12个参与国于1959年在美国的华盛顿签署了《南极条约》,该条约于1961年生效。
《南极条约》规定:南极洲包括南纬60°以南的南极大陆及其周围岛屿;条约虽只有短短的14条,但却成为自此之后协调南极事物的根基。她的主要原则包括:和平利用南极,禁止军事活动(但为支持科研活动的除外),科学调查的自由,科学计划、人员和信息的定期交流,在条约有效期内搁置主权问题,不接受新的主权要求,禁止核试验和倾倒放射性物质,在南极区域航行的船只要接受条约国任命的观察员的检查等。在之后的若干年里,《南极条约》的主要参与国又先后达成了若干项具体的协议,与《南极条约》一起构成了调整南极地区各种活动的规范体系,使得南极成为地球上唯一是通过国际条约形式来管理的大陆,也充分显示了人类在调解自身活动时展现的无限智慧。
特殊的地理环境以及丰富的矿产资源,使南极在政治、经济上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国家投入巨资,建立自己的科考站,现在已有近44个国家在南极建立了近90个考察站。
南极远离人类居住的大陆,且又是处在四周全是大洋包围的冰雪世界,如何保障建立在南极的科考站正常运转,是摆在各国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实力以及各国科考站的规模大小,主要是以船舶运输为主,个别有实力或是距离较近的国家也有以飞机作为保障平台,架起大陆与南极科考站之间的联系钮带。但由于飞机所载货物数量有限,真正的后勤保障的主体主要还是以船舶为主,特别是在运送各个科考站的生命血液————极地油料时,船舶更是无法替代的交通工具。船舶在抵达科考站附近后,根据区域的不同情况,有的科考站条件比较优越,大型船舶可以直接靠上岸边的码头进行物资的卸运工作,这是最方便也是效率最高的一种,主要有美国和法国的南极科考站在采用;还有的是小艇和飞机的组合利用,如我国二站特别是中山站主要的卸运手段;还有有条件根据每次任务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卸运手段,如澳大利亚戴维斯站早期在陆缘冰上进行重型设备的运输以及铺设油管进行船站之间的油料卸运,等下航次时小型或是食品等的物料卸运时运用直升飞机进行;而俄罗斯在运送物资、油料方面主要运用的是直升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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