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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中国司法届的一大笑话——有感佘祥林冤狱一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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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5月17日报道 本报5月13日刊发通讯《山西大同:5年前瞒报矿难数名官员落马》,报道了山西省大同市部分官员因5年前瞒报矿难近日纷纷落马的消息。日前,中国青年报记者又从大同市有关方面获悉,已被双规的大同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局长高建勋,在其担任大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职务期间,曾炮制一起冤假错案,令民营企业家张志斌被羁押941天,张所拥有的2000多万元资产也被非法贱卖。而张在一审二审法院均被判无罪。

“跟我要200万元没给,就弄得家破人亡”

大同市金鑫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张志斌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讲述了这桩官司的前后经过。

2005年7月20日上午9时左右,张正斌接到一名自称公安局经侦支队工作人员的电话。电话中,这名经侦支队工作人员问他在什么地方,想约他见见。张志斌问什么事,对方称听别人说他销售假冒伪劣润滑油发了财。张志斌说自己从未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当即回绝了对方。

后来张志斌了解到,这个人是经侦支队所辖大队的一名大队长。由于不敢得罪公安局,张志斌最终还是与这名大队长见了面。面谈中,这名大队长称他们领导“高支”最近手头有些紧,想跟张志斌“借”200万元。张志斌说,他予以拒绝后,这人撂下话称:“在大同市也不打听打听,我们‘高支’是何等人物,别说你一个小小卖润滑油的,就连那些开煤矿挣了大钱的老板见了‘高支’也得乖乖的,都得给‘高支’几百万元意思意思,否则就别想在大同地面上混。”

张志斌说,他事后得知,这位大队长所说的“高支”,就是时任大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高建勋。

张志斌自觉守法经营,没有理会这一无理要求。然而,就在他拒绝之后一个多月,2005年8月22日上午,该大队长突然带领20多名民警包围他所经营的大同市金鑫石化有限公司,封存公司全部产品,带走公司10多名员工,驱散公司工人,派人进驻该公司。张志斌当天不在公司,侥幸逃脱。

一个月后,张志斌被抓获,曾有媒体报道了这一“全国罕见大案”。2007年,高建勋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这起“特大生产伪劣润滑油案”是其主要功绩之一。

张志斌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就在他被捕后高建勋跟他说,“你总归还是得见我吧,拿200万那么难啊”。张志斌称自己无罪,高称其在检察院有人,至少能判他个无期。张志斌问能否办取保候审,被告知需要交200万元。后高建勋安排张志斌与家人见面,张让家人筹钱,但家里一时拿不出那么多现金,高建勋就让其家人把库存查封的部分润滑油卖得120万元,全部打到高建勋指定的账户上,后因没有凑够200万元,张志斌未能办理取保候审。

一审二审均被判无罪

未能办理取保候审,张志斌终被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非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及虚开增值税发票。

与他一起被刑拘的,还有公司财务人员王一萍、刘丽芳,生产人员张礼、张格,库管人员史丽珍。因帮弟弟办理润滑油公司建设,张志斌的哥哥张志国也被刑事拘留278天。张志斌的姐姐张志兰,因给公安局长拨打电话反映弟弟被超期羁押问题,在看守所中度过161天。张礼、张格被拘291天。宋小亮是公司的名誉法人代表,实际并不参与公司任何事务,被拘141天……据当时媒体报道,此案涉案人数达33人,后刑拘9人,批准逮捕7人。

2006年2月27日,大同市公安局将此案移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同年9月9日,检察院向大同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以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撤诉,发回公安局补充侦查。2007年6月26日,大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再次将该案移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指令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向新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8年4月21日,新荣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此案“主要定罪证据存在疑问,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导予以证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予确认,判决张志斌等人无罪。

后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进行二审,于2008年7月23日作出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最令张志斌想不通的是,这样一起明显的冤假错案,高建勋不仅未受任何处理,反而先是被有关人士“力排众议”提拔为大同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局长,后来还成为局党委成员,直至近日才因瞒报矿难被双规。

至今未能领到国家赔偿

经两审法院宣告无罪获得自由后,张志斌多次到大同市公安局,请求大同市公安局解除被查封、扣押的所有财产,并依法提出国家赔偿申请。2008年9月8日,大同市公安局作出答复,不予解除查封,理由是:“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部分查封、扣押物品由我局代为保管,其余均已依法交职能部门保存管理。是否退还我局不能自行决定,待相关司法机关商定后方可处理。”

张志斌不服,向山西省公安厅提出申诉。2009年4月22日,山西省公安厅向大同市公安局下达了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后者及时给予张志斌等人国家赔偿,并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责令其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展赔偿工作,并在一个月内将赔偿情况报省厅法制处。

此后,大同市公安局作出赔偿决定,承认对张志斌、张志明等10人的刑事拘留违法,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并赔礼道歉,对张志斌经营的大同市金鑫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合法财产解除扣押。

但张志斌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赔偿决定作出后,大同市公安局只是象征性地返还了他一少部分财产,其余大部分被查封扣押财产未予返还。

张志斌反映,在其被捕期间,他所拥有的多部车辆成为大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公用车辆,“想怎么使用就怎么使用”。仅他事后能够找到的部分车辆违法查询结果,就有72条之多。

张志斌的大量财产在扣押封存期间,也被公安局非法贱卖。

2009年12月底,张志斌等终于等到大同市公安局、大同市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赔偿决定书,各项累计,赔偿金额共计700多万元人民币。对张志斌提出的其所经营公司受此案件影响5年内盈利损失、原有职工5年内工资、其商标的预期收入及公司无形资产损失等共计4764万元的赔偿请求,大同市公安局认为属于间接损失,不予赔偿。

但时至今日,张志斌等仍未能拿到属于自己的国家赔偿。


大同市公安局法制处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张志斌的国家赔偿问题,局里已经给市政府打了报告,但什么时候能够批下这笔钱来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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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5月16日报道 富源县法官杨德会因涉嫌嫖宿幼女、强奸等罪名被当地检方提起公诉,但因受害女生的年龄有争议,一审竟被判无罪。对此,受害人及其亲属们都表示难以接受,于是再次向当地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诉求。据了解,此案将于明日在马龙县法院民庭进行二审。

受害人小雯

遭受侵害 事发4月家属才知

受害者之一小雯,目前就读于富源县一所镇属一中的初中一年级,家在富源县城北的一个社区居委会。昨日下午记者找到她家时,由于她外出办事,记者只见到她的父亲余先生和她的哥哥小余。

“法官知法犯法,干出了强奸幼女的丑事还被判无罪,你说谁能接受这样的结果?我们说什么也不会答应!”余先生是失地农民,记者进屋还未落座,59岁的他就开始怒不可遏地诉说女儿的不幸。

哥哥小余说,小雯的事情发生后,一开始当地警方始终没有让她告诉家人。事发约4个月后,他们于去年6月中旬收到检察院寄来的《富源县检察院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并对小雯动之以“家法”才知道真相。原来,小雯此前遭胁迫与富源县法院一位名叫杨德会的法官发生了性关系。案发后,小雯曾被警方带往县人民医院做过处女膜、骨龄等多项检测鉴定,但这一切他们都被蒙在鼓里。因此,他们对警方的办案程序也怀有种种质疑。

昨晚20时许,记者见到了小雯。 “错就错在我交了那个女人!”小雯说,去年2月中旬,她认识了无业年轻女人杨丽萍,此人对她非常热情。

2月28日19时左右,小雯打电话给杨丽萍,杨丽萍说她与李心爱一起在网吧上网,让小雯去找她们玩。小雯到至尊网吧后,见杨丽萍正在打电话。接完电话后,杨丽萍让小雯和她们出去玩。因天色已晚,小雯便以第二天要上学,想早点回家为由表示谢绝。

经杨丽萍再三劝说,小雯跟着杨、李两人来到当地的烟草巷。这时,杨丽萍又接了第二次电话。听到电话里有一个男人说要找两个小姑娘去睡觉,小雯才猛然感觉到自己可能有危险,随即转身就跑。可刚跑出四五米远,就被杨丽萍和李心爱追了回来。为了让小雯听话,杨、李二人当即对其进行殴打、谩骂,并恶狠狠地警告:“如果你不去和他们睡觉,你的下场将和和凤凤一样,我们会将你打个半死!”

在杨丽萍和李心爱的挟持下,小雯跟着杨、李二人来到富法路一家旅馆。房门一开,床上坐着两个成年男人,其中一人看了小雯一眼,表示她太小,让杨丽萍换人,李心爱则与另一名男子去了另一间房里。杨丽萍随即带着小雯走出旅馆。刚出旅馆大门,杨丽萍又接了第三次电话,说了一声“好,我们马上过来”便挂了,然后对小雯说,天太晚了,不要回家了,“我带你去朋友家睡,到我朋友家你不要乱说话,我会帮你说。”

杨丽萍当即拦下一辆三轮电摩托,带着小雯径直赶到富源县法院住宿区2栋3单元601室。后来才知道,住在这间房里的主人名叫杨德会,当时他是该法院行政庭的法官。杨德会一见面就问杨丽萍,小雯是干什么的。杨丽萍谎称小雯在富源县一中读初二,今年17岁。杨德会随后从衣兜里掏出两百元,递给杨丽萍,杨丽萍接过钱就走了。

小雯说,杨丽萍走后,她几次起身欲开门离去,都被杨德会拉了回来,并把门反锁了。“我出了钱,你还想走,等办了事明天再走。”杨德会说完就上前强脱小雯的裤子。小雯死死拉着裤子,杨德会脱了几次都没脱成。

为了拖延时间,小雯谎称要打电话给杨丽萍,其实是打给哥哥的,希望他来救自己,遗憾的是小余关机了,接着她又打了家里的电话,家里电话欠费打不通。小雯又接着打杨丽萍的电话,杨丽萍要她在杨德会家呆到次日天明,她会准时在早上6点来接她上学,接着就不由分说挂了电话。

小雯频频拨打电话,很快引起杨德会的怀疑,他抢回小雯手中的电话。就这样,在杨德会的软磨硬泡下,小雯与杨德会发生了性关系。

小雯说,事发后,由于惧怕自己的名声受到损害,不能继续入学,她一直没敢对家人说起这件事。直到去年3月份,杨德会的恶行被另外一名受害人举报,警方才频频来学校找她了解情况。即便到了这时,小雯仍按照警方要求,始终未将此事向包括父母在内的任何一人说起过。去年6月中旬,家里收到检察院寄来的告知书,哥哥动手打她,追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才被迫道出事情原委。

受害人凤凤

事发不久家属报案 法官被抓

昨日下午,记者找到本案另一名受害人凤凤的家。由于凤凤外出走亲戚,记者没能与她见面。

“民事赔偿经马龙法院调解已得到部分解决。一审判决中,杨德会被判了无罪,我们不服,现在我们已对杨德会的刑事责任递交了抗诉申请……”凤凤的父母向记者出示了女儿的户口本、照片及日记等。从这些材料中可以看出,凤凤出生于1995年2月7日,而她被人胁迫到杨德会家里后“出事”的时间是2009年 2月28日,那时,凤凤刚满14岁零21天。

这些资料显示,2009年2月26日20时许,客居在富源县城亲戚家时,3名不曾认识的女子约她到溜冰场玩玩。凤凤原本不同意,但被3女子半推半就地拉倒富源城外,此时,早已有两女三男等在那里了。经过商量后,他们强行用摩托车把凤凤拖到一个偏僻的村庄里。凤凤和另外的5名女子在草堆呆了半个多小时后,她被安排在一名叫露露的家里。直到次日她才得以离开,回到富源县城已是14时了。

此时,除了两名女孩始终跟随着凤凤外,另外的男女都分头走了,监视凤凤的其中一名女孩打了几分钟电话后,一名陌生男子随后出现在她的面前,接着强迫她到当地的宝盛宾馆里,强行交给跟随凤凤的女孩200元,便将凤凤拖到309房间里。该男子问她愿不愿意与他发生性关系,凤凤回答不愿意。随行的两名女子当即动手打凤凤的脸部,扯她的头发,逼迫她与这名男子发生性关系。后来,她才知道这两名女子是杨丽萍和李心爱。

2月28日11时许,凤凤在县城一家牛肉馆吃面条,正好遇上杨丽萍和李心爱两人,她再次遭到人身限制,于当日16时许被带到杨德会住所,被迫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杨德会实际上是被我家告发的!”凤凤的父母说,事发后,杨德会还强求凤凤于次日到附近的学校约上两名小女生供他玩乐,经历了一夜折磨,凤凤当时不敢不答应。直到次日,被打得鼻口流血、满脸青紫的她得以从杨的魔爪中脱身。回到家里后,凤凤成天躲着哭,到了事发第三天,她才忍不住向家里的大妈说了真话。

孩子的遭遇令父母及其他亲人痛心不已,他们当即赶到杨德会的住所,但杨的房门紧锁着。万般无奈之下,他们选择了报警。在父母的鼓励下,凤凤勇敢地站出来向警方指认杨德会的犯罪事实。很快,警方在杨的住所将其抓获归案。

检方指控

杨德会杨丽萍犯罪事实

杨德会,现年45岁,大学文化,富源人,现住富源县中安镇东门社区太和街49号。因本案于2009年3月14日被富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 10日被逮捕后拘押于在富源县看守所。

富源检察院起诉书指控杨德会犯有强奸罪、嫖宿幼女罪,杨丽萍犯强奸罪、介绍卖淫罪,并向富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院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指定管辖申请,曲靖中院于2009年11月20日作出指定管辖决定书,指定马龙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同年12月8日,富源县法院将本案移送到马龙县人民法院,经过审查,马龙县人民法院于当年12月15日立案,在诉讼过程中,本案受害人凤凤向该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马龙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对本案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

公诉机关向马龙县法院移送了指控被告人犯罪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据以及被告人供述等证据:

1、2009年2月27日,杨丽萍伙同李心爱(另案处理)将凤凤带到富源县宝盛酒店309房间,采取殴打的方式,迫使凤凤与一名叫何丙权的男子发生了性关系;

2、20009年2月28日,杨丽萍伙同李心爱胁迫凤凤到杨德会的住处,杨德会在凤凤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行与凤凤发生了性关系;

3、2009年2月28日晚上,杨丽萍介绍小雯到杨德会家中,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杨德会在知道小雯可能为幼女的情况下仍进行嫖宿;

4、2008年1月份至同年2月份期间,杨丽萍多次介绍婷婷、露露、凤凤等人向何丙权、杨德会、程刚、田顺民、刘海翔等人卖淫,从中获得介绍费。

一审判决

当事法官不构成强奸罪

2010年3月29日,杨德会一案经马龙县法院不公开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书中载明:本案中被告人杨丽萍主观上为获取钱财而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迫被害人凤凤与杨德会等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符合强迫卖淫的犯罪特征,构成强迫卖淫罪;杨丽萍长期、多次从事介绍她人从事卖淫并从中收取费用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公诉机关的该项指控成立,应当对杨丽萍数罪并罚。

判决书称,现有证据可以证实杨德会对被害人凤凤实施过暴力、威胁等手段;而关于杨德会是否知道杨丽萍与李心爱威胁凤凤的事实,杨丽萍、李心爱、凤凤的相关陈述不一致,不能确定,其行为并不完全符合强奸犯罪应当具备的特征,不构成强奸罪。

另外,根据鉴定机关2009年5月对被害人小雯所作的骨龄鉴定,结论为其年龄在14周岁与16周岁之间;公安机关出具的小雯户口证明,记载小雯的出生日期为1995年9月28日,该证据与骨龄鉴定结论不一致,不能得出“案件发生时,被害人小雯属于未满14周岁幼女”的唯一结论,对于公诉机关“杨德会犯嫖宿幼女罪”的指控,证据不足。

民事部分,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赔偿协议,由杨德会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凤凤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22000元;杨丽萍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凤凤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共计人民币2000元。该赔偿款均已全部履行。

综上,判决杨丽萍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处杨德会无罪。

各方说法

检察院:“感到判轻了,我们才抗诉”

记者以受害人亲属的身份前往富源县检察院公诉科等部门了解情况,随后被该院一名主管该案的科长告知,杨德会涉嫌强奸小雯一案,该院已起诉到法院,后来此案由马龙县人民法院审理,由于法院对犯罪嫌疑人的判决太轻,他们才专程赶到小雯家所住社区,进一步对小雯的年龄进行核实。

该科长还在电话中说,下周一(5月17日)15时,该案的二审将在马龙县法院民庭进行审理,可由于此案不公开开庭审理,小雯的家属只能届时到该院看看,是否参加听庭。

记者追问杨德会到底是不是已经无罪释放回家,该科长说:“如果一审中他被判无罪释放回家,经过二审认定他有罪,一样可以把他重新收监。”

法院:“当事法官去年已被开除”

在富源县人民法院,该院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杨德会已经不在我们单位工作了。我们也不知道他被调到哪里去了。他究竟住在哪里,我们也不知道。”记者反复追问杨是不是被处理了,对方才表示:“是的。”被问及杨德会究竟因为什么事情、在什么时候受到处理,对方表示“不知情”。

当记者表明身份后,该工作人员联系了法院办公室的胡主任,胡主任向记者透露,杨德会大约40多岁,未婚,原来是该院行政庭的法官,后因涉嫌嫖娼已于去年被开除工职。随后他说:“我们法院系统对新闻记者采访有明确的规定,我们有专门的新闻发言人。你们要了解情况,最好先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打证明,这样我们才能安排接受采访。”

居委会:

小雯家曾被要求“私了”


记者还从小雯所在社区居委会主任余泽华口中得到证实,小雯受害一案,检察院最近反复派人来了解情况,由于该案在一审中,犯罪嫌疑人亲戚多次打电话给小雯家属提出“出钱私了”,并扬言,不接受私了,很难惹得起杨法官。小雯的家属受到诸多干扰后,放弃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后来经过检察院反复来社区做工作后,余泽华已经和小雯的哥哥亲自到富源县检察院,专程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向他们表示,由于家属在一审放弃了诉求,现在只能等到杨德会一案终审后,方可主张自己的诉求。因此,检察院没有接收他们的诉状。

杨德会所住的宿舍门扉紧闭,他的邻居告诉记者,此人从去年出事后就没有来居住了。“这个家伙真的不应该做出这种禽兽不如的事,我们相信法律自有公道!”(生活新报)

(本文来源:正义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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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男子蒙冤被判死刑 入狱后遇见真凶
2010-11-09 03:34:00 来源: 南海网(海口)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近期网上流传着一个关于浙江高院制造第二起赵作海案的帖子,称浙江慈溪长河镇垫桥村民吴大全因蒙冤入狱,并未杀人的吴大全在狱中撞见真凶,但浙江高院为隐瞒冤案仍以窝藏罪继续关押吴大全数年。此案主审法官杨灵方所受处罚仅是被扣点2分,这一处罚与迟到3次相同。

南海网11月9日报道  如果蒙冤入狱后,吴大全未在狱中撞见真凶,那么,并未杀人的他,将要在高墙内消耗掉至少20年的时光。

幸运的是,二审被判死缓的他,在狱中撞见元凶。真凶主动坦白,真相得以大白于天下。

浙江高院

确认网帖爆料

10月底,一则题为《浙江高院制造第二个赵作海案》的帖子,出现在国内一些知名网上社区、微博上。

网帖称,当时浙江高院主审此案的法官名叫杨灵方,现任高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冤案发生以后,主审法官杨灵方受到的处罚只是被扣点2分,而这一处罚与浙江高院规定迟到3次,以及提审犯人时抽烟,所受到的处罚完全相同。

知情人透露,浙江高院相关领导发现帖子后,专门要求浙江省公安厅“缉拿发帖人”,理由是帖子“泄露了国家秘密”。随后,在许多网站,帖子皆莫名其妙地“打不开了”。奇怪的是,浙江省有关部门既没有出来“澄清”,也没有“承认”。浙江高院是否“制造了死刑冤案”,一时成为一个悬案。

10月27日,记者赶赴浙江,对此事展开调查。

“确有此事。”浙江高院宣传科张兴平告诉记者,“但主审法官杨灵方因公外出不在办公室,所以不能接受采访。”张兴平转述杨灵方的话说:“案件已经得到妥善处理,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

一审死刑

棺材都准备好了

2006年9月3日,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垫桥村。吴大全和史毕幺买好了次日去广州的火车票。随后,吴大全和朋友告别。当晚“有点喝高了的”吴大全回到出租屋时,已是凌晨时分。

那天晚上,垫桥村桥头商店的店主沈秀云被人砍死在店内。

睡梦中的吴大全被史毕幺的电话叫了起来,出去后,史毕幺说自己杀人了,“把桥头商店的老太婆砍死了”。史毕幺告诉他,9月3日晚,他和陈全(真名班春全)吃饭的时候喝了点酒,借着酒劲儿,预谋抢劫。

第二天一早,吴大全到史毕幺同在垫桥村打工的二叔史文学家取了300块钱。随后和史毕幺到余姚搭上了去广州的火车。

在火车上,史毕幺向吴大全详细讲述了他的作案过程,并告诉吴大全,砍沈秀云的刀被他扔到了小桥旁边的水井里。

2006年9月7日,慈溪市警方将史毕幺和吴大全抓捕归案。归案后,史毕幺由于是未成年人,被另案处理。

2007年2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吴大全有期徒刑12年和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蹊跷的是,吴大全从未承认过“杀人”。开庭时,他大声喊:“我没有杀人。”但法官未给他申辩的机会。

宁波中院在判决书中说:“吴大全虽未准备犯罪工具,也没有直接致人死亡,但其积极实施抢劫,又指使未成年同伙将被害人杀死灭口,犯罪性质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只有初中文化的吴大全,以为判处死刑后,立马就拉出去枪毙,所以,他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而远在贵州老家的母亲,也为儿子准备好了棺材和寿衣。

冤案得以昭雪“实属巧合”

在律师帮助下,吴大全上诉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吴大全死缓。

2007年8月17日,吴大全被送到浙江省第四监狱服刑。在经历“屈打成招”,一审丢命,二审保命之后,吴大全竟然在监狱里碰到了班春全。此时,班春全已因为另外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判处死缓。

“你自首吧!”这是吴大全见到班春全后说的第一句话。

2009年10月14日,浙江高院下发“再审决定书”。两周后,高院下发裁定书,撤销关于吴大全死刑和死缓的一、二审判决书,发回宁波中院重审。


吴大全死刑冤案在浙江省公检法系统引起很大震动,但有关部门下发内部通知,不准接受媒体采访。按照网帖说法,吴大全冤案发生后,浙江高院为避免吴大全释放后向新闻界申冤,竟然以其他罪名继续关押吴大全。

吴大全的死罪没了,“活罪难免”。2009年12月,慈溪市公安局以窝藏罪对吴大全立案侦查,今年1月20日,慈溪市检察院以窝藏罪对吴大全提起公诉。3月12日,慈溪市法院以窝藏罪判处吴大全有期徒刑4年零4个月。

8月10日,吴大全假释出狱,被法院安排到慈溪市振成机械有限公司“打工”。一个死刑冤案,将以这种方式了结。 (据11月7日《新周报》)

(本文来源:南海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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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年前以流氓罪被判死缓

保外就医时流氓罪从《刑法》里删除

27年前,18岁的他因为和朋友抢了一顶帽子并打了一架,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处了死缓。

20年前,身患重病的他被保外就医,在北京治疗期间娶妻生子。

13年前,当年判处他死缓的法律依据“流氓罪”从刑法条文中永久删除。

6年前,监狱警察来到他家将其带走,重新投入监狱服刑。由于超时未归,他的刑期被顺延。他将因流氓罪在监狱里服刑至2020年。他将成为中国最后的“流氓”。

犯案 一顶帽子付出死缓代价

本文的主人公叫牛玉强,1965年出生于北京。

翻开1984年4月28日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泛黄的判决书上用铅字记载了牛玉强和他的朋友们所犯下的“罪行”。

判决书所显示牛玉强的犯罪事实,第一起是1983年5月的一天(原文没有具体时间),牛玉强和几个朋友在北京某地抢了一个路人的一顶帽子;第二起则是牛玉强和朋友与另外几个人打了一架,至于打架到底造成了对方什么样的伤害,当时的判决书上并没有法医伤害鉴定。

就是根据这两起犯罪,牛玉强被以流氓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984年底,年轻的牛玉强怀揣着法院的判决书被押送到新疆石河子监狱,开始了他的监狱生活。

服刑 6年后保外就医回到北京

1986年4月,牛玉强因为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表现良好,被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改判为无期徒刑;1990年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18年。

由于长期生活在条件艰苦的戈壁地区,加之超强度的体力劳动,牛玉强患上了严重的肺部疾病,并最终转化为空洞型肺结核。1990年10月,新疆监狱方面作出决定,由牛玉强的父亲具保,对牛玉强给予保外就医的决定。

当年11月1日,牛玉强回到了已经离开6年之久的北京,随即住进了医院。1991年夏季,由新疆监狱方面组成的保外就医考察组来到了牛玉强的家中,见到了在病床上输液的牛玉强。经过评估他的病情,考察组作出了续保一年的决定。

巧合 新婚之日“流氓罪”被删除

转眼间,又是一年的时间过去了,病情仍未见明显好转的牛玉强和家人等待着监狱方面再次来人考察。但奇怪的是,监狱方面没有再派人到北京来。

在此期间,每个月的月初,牛玉强都要在老父亲的陪伴下来到北京市朝阳区某派出所,向管片民警汇报自己的思想及活动。

1996年,身体已经明显好转的牛玉强经人介绍认识了来自河北的年轻姑娘朱某。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牛玉强就把自己的真实情况全部告诉了这个与自己年纪相仿的姑娘,而此举也获得了朱某的认可。

1997年夏季,牛玉强与朱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举办了一个简单的仪式。巧合的是,就在牛玉强新婚之喜的1997年7月1日,经过第四次修改之后的新刑法正式实施,当年被用来判决牛玉强的流氓罪从刑法中永久地删除。

度日 夫妻感情很好从没吵过嘴

2010年11月4日,牛玉强的妻子朱某向记者讲述了牛玉强和她一起度过的八年时光。“他是个老实人,从来不高声说话,更不敢与任何人发生任何冲突。”在朱某的眼中,丈夫牛玉强根本就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罪犯,只是因为年轻时不懂事,才会惹下这场牢狱之灾。

据朱某介绍,牛玉强一直没有找工作,一个原因是他身体不好,从事不了体力劳动。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根据保外就医的条例规定,罪犯保外就医期间不得从事与治疗无关的其他活动。

这样一来,家里所有的经济收入就全部依靠朱某在外面打工的微薄收入,一家人可以用捉襟见肘来形容。“但是我们夫妻俩的感情特别好,从来没有吵过一句嘴。”

变故 监狱警察来家中抓“逃犯”

然而,就在牛玉强一家三口过着属于他们的简单而又快乐的生活时,谁都料想不到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2004年夏季的一天,两名新疆警察来到了牛玉强的家,告诉他监狱曾经多次来信或是给北京警方发函要求他返回监狱,甚至两度在网络上通缉牛玉强,但是他迟迟没有返回,已经被列为逃犯,所以特地前来抓捕他。牛玉强和妻子当时就傻了,自己明明就在家里待着,并且每月都要到派出所汇报思想,怎么就成了逃犯呢?

牛玉强的妻子匆忙来到派出所,找到了管片民警询问情况。当管片民警打开电脑时才发现,监狱方面确实曾经于1999年和2001年两次通缉了牛玉强。

第二天早上,牛玉强在和妻儿挥泪告别后,被一副冰冷的手铐铐住了双手,继续为那顶帽子和一场打架引起的流氓罪服刑去了。

从1990年他被保外就医,到2004年被重新收监,他已经在监狱大墙外面待了14年的时光。

等待 刑期顺延2020年释放

送走丈夫的朱某开始了艰难的生活。她一面照顾病中的婆婆,一面还要抚养儿子。不过在她的心里有一个坚定的信念,那就是等待丈夫早日归来,无事一身轻地开始幸福的家庭生活。

2004年底,就在朱某充满希望等待着丈夫归来的日子里,一份来自新疆石河子监狱的资料邮寄到了她的手中。根据资料显示,由于牛玉强保外就医迟迟不归,所以经过研究决定对其刑期顺延,由原来的2008年4月28日释放日期顺延到2020年4月28日。牛玉强将是最后一个在我国监狱里服刑的流氓罪犯,他将成为中国最后一个“流氓”。

这对于还满怀希望等待的朱某来说,等于是一个晴天霹雳。因为根据这纸通知,她和丈夫重逢的时间还需要再等16个春秋。

进展 律师免费代理为12年讨说法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有专业刑法律师指出,在牛玉强的案件中,监狱方面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查实,一些人可能会涉嫌职务犯罪,而牛玉强的那12年则应该被计算进入刑期。

最后,该律师表示,愿意免费为牛玉强代理,为其那监狱外面的12年(保外就医2年)讨一个“说法”。

据《法制晚报》

妻子质疑 丈夫未逃 监狱推卸责任

按照朱某的看法,她认为自己的丈夫从保外就医结束到被抓回监狱的12个年头,都应该被计算在执行的刑期里。“我丈夫14年来一直在家,哪里都没有去过。现在为什么所有的责任都要牛玉强一人来承担呢?”

监狱回复 延期未归 顺延刑期合法

2006年4月5日,新疆石河子监狱正式给朱某邮寄回来一份书面的答复。在这份书面的答复中,监狱方面首先列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外就医的犯人延期未归刑期是否顺延的一个文件。根据该文件的规定,凡是在保外就医期满延期未归的,其延期的时间都不计算在执行的刑期内。

同时,监狱方面还在该书面材料中透露,监狱方面从1992年开始一直到1997年间,一直在用书信的形式通知北京警方将牛玉强“协捕”并遣返回监狱。随后监狱又从1998年到2002年期间,以“挂号信”的形式提请北京警方抓捕牛玉强返监,但牛玉强始终未返回。无奈之下,监狱只好在1999年和2001年两次上网通缉牛玉强,最终派人在2004年将牛玉强抓获。

警方说法 只能派人协助抓捕 不了解通缉情况

为什么北京警方会对来自新疆监狱的信函置之不理呢?当年主要负责牛玉强家片区的李姓民警给出了“我是后调到该警务区的,对通缉的情况不了解”的说法。

负责监管牛玉强的派出所朱姓所长则认为,抓捕牛玉强的工作应该是由监狱来执行的:“像牛玉强这个案子,应该是由监狱作为主办单位,他们牵头派人到北京来抓,我们作为辖区派出所只是派人协助抓捕。”

当被问到网上两次通缉牛玉强,并且牛玉强每月都要来派出所报到,其间为何不对牛玉强实施抓捕时,朱所长也表示,自己是刚刚到这个所来的,对于此前的情况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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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22:44:11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当局用了250个场馆、6个月的时间、7300万人来宣扬“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而1幢大楼、4个小时、53位亡灵证明了这不过是一个口号。 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不在于能不能办奥运会,不在于能不能办世博会,能不能办亚运会,也不在于能买多少美国垃圾国债,更不在于能去国外几十亿几百亿下订单,而是在于让公民坐在家里不会被烧死、上街摆摊不会被扇耳光,走路不会被李.刚家的宝马车撞,想吃什么都不用担心会有毒。 这个世界就是,不吸烟的得肺癌,不工作的做老板,不爱国的当大官;真正的爱不能要,真正的事不能干,真正的人不能做;需要书的读不起,需要房的买不起,需要人的娶不起;有文化的留不了学,有能力的找不到活,有良知的赚不了钱。 三聚氰胺害了那么多儿童,最后抓了几个养奶牛的;央视大火烧掉10几亿,抓了几个运烟火的;上海静安大火烧死53人,是4个电焊工的责任!跟西游记一样,有背景的妖怪都被带走了,没背景的妖怪都被乱棍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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