蜗牛 发表于 2005-4-14 00:59:38

[原创]中国司法届的一大笑话——有感佘祥林冤狱一案

本帖最后由 Jhony 于 2016-7-10 11:16 编辑 <br /><br />今天的新闻报道了佘祥林冤狱一案,又及之前的各种其他相关报道,一时此事被坊间搞得沸沸扬扬。
真是中国司法届的一大笑话!
亦因此事,在审理此案时的司法系统,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相关人员相继被停职查办。我想来在此问一句,假如佘的妻子今天仍未出现,你们是否仍在某高级饭馆杯上杯下?却难为佘白白坐了十一年的冤狱!虽然说佘大概可以获得二十二万元左右的赔偿,但我又再问一句,这二十多万元能买回十一年的光阴吗!你们这群酒囊饭袋,为了领功,为了破案率,就这样让人无端坐了十一年的冤狱。国家白养了你们!中国的司法部门被你们蒙羞!
因为你们的屈打成招,不但只让佘含冤十多载,而且女死者直到今天沉冤仍未曾得雪,而凶手就仍然逍遥法外,你们身在其位,如何以告冤魂?
又有人提出一个问题,你们将佘屈打成招,单纯是因为领功和破案率,还是早已被凶手重金买通?当然,这个还得有待查正。但如果真是这样,你们就真是猪狗不如!
在最后,我要向中国的司法部门问一句,佘祥林是唯一的一个吗?枉死的人又会不会大有人在?中国建国五十多年了,法律应该日趋完善,却仍然出现这种冤假错案,佘一案不但只暴露了中国法律的弊端,而且揭示了某些人的丑恶嘴脸!


野猪 发表于 2005-4-14 08:17:32

本帖最后由 Jhony 于 2016-7-10 11:16 编辑 <br /><br />好久没见上网了!

revy 发表于 2005-4-14 08:32:43

本帖最后由 Jhony 于 2016-7-10 11:16 编辑 <br /><br />是啊,多点来灌水啊

超级玩家 发表于 2005-4-14 08:33:16

本帖最后由 Jhony 于 2016-7-10 11:16 编辑 <br /><br />哦,引人深思

毛毛虫 发表于 2005-4-14 17:00:21

本帖最后由 Jhony 于 2016-7-10 11:16 编辑 <br /><br />这种冤案凤凰卫视也报道过一次,是一个老人在孤岛上过了一生,也是被冤枉了。
   中国就有一些不负责任的人,就算后来他们知道自己弄错了,也不敢承认,他们怕失去一些东西,所以我觉得知错能改是一种美德!

刀口十三郎 发表于 2005-5-22 15:49:51

本帖最后由 Jhony 于 2016-7-10 11:16 编辑 <br /><br /> 一起罕见的特大持枪抢劫、拒捕假案在案发4年后终于真相大白。办案人员发现,本案充斥着只有在警匪片中才得一见的镜头……
  正义与非正义的较量,终于以罪恶的覆灭而告结
  公安部密使到了福州
  2004年3月31日上午10时30分,两个高个男子迈进福州市一家茶艺厅,与福州市民陈信滔秘密会面。
  一场风暴即将来临。
  这两人是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副队长、二级警督王志刚和他的同事。他们受公安部部长周永康直接派遣,前来听取陈信滔反映“一个骇人听闻的警黑勾结炮制假案”的详情。

  此前,陈信滔给周永康部长写了一封信,诉说他在这场假案中所受的折磨,请求“尽快甄别、清除公安队伍中的败类”。
  见面前,王志刚电话告知陈信滔“部长作了批示,即日赴福州展开调查”,陈信滔拿着话筒号啕大哭。
  但激动过后,陈信滔疑窦丛生:事情来得太突然了,莫非有诈?他和家人连夜分析,越分析越觉得蹊跷,到后来竟怀疑来人是杀手。
  陈信滔紧张之下,连换了两个约见地方,最后精心选择了一个人多的茶艺厅。他看了警官证,看了桌上摆的陈信滔写给周部长的信,上面果真有周部长和公安部纪委书记祝春林的批示,这才信了。
  看了材料,又一连听陈信滔讲了3个多小时,王警官时而摇头,时而叹息,神色越来越凝重。
  在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周密调查后,王警官临走前对陈信滔笑笑说:“你运气好,信到了我们周部长手里;周部长是个雷厉风行的人……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履行好我们的职责,还事实一个真相。”
  血案
  故事得从2001年初说起。陈信滔是福州市最早经营二手汽车的老板之一,他在部队当了18年兵,在少校衔上退伍。
  徐承平在当地被认为是“通天人物”。这个福州安祥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的老板最喜欢张扬的是,他与当时福州市公安局的副局长王振忠(现出逃境外,追捕中)“关系好得不得了”。
  很多迹象表明,当时的徐承平下决心要吞掉陈信滔,最终独占福州市旧车交易市场。
  陈信滔明显处于弱势,付出了沉重代价,其兄为此找了当地人卞礼忠调解,试图让徐老板给陈家“放条生路”。卞礼忠也算一个厉害角色,做水果及装修生意,虽不是黑社会,却结交一些“道上的朋友”。
  谈判于2001年2月18日晚在福州一家酒楼里进行。徐承平利诱卞礼忠不成,假意答应了卞礼忠的调解。事实证明,徐承平此时已动了杀机。
  2月20日晚,徐承平多次打电话给卞礼忠、陈信滔,约他们在旧车交易市场商讨,卞礼忠应约而至,而陈信滔因外出关掉手机而没有接到邀约———这使陈信滔意外逃脱了一场杀身之祸。
  当晚11时许,一个只有在警匪片中才可能出现的镜头出现了:
  透过办公室的落地玻璃可见,卞礼忠背靠玻璃而坐,徐承平坐在对面说话。不久,徐承平从办公室走出,抚一下头发,发出暗号。
  埋伏在旧车交易市场里的数十名警察顿时出动,其中5名警察手持微型冲锋枪,出现在距落地玻璃四五米外的空地上,隔着玻璃,对猝不及防的卞礼忠猛烈扫射。卞礼忠应声倒在椅子上。后据专案组人员查明,这5名警察总共对卞礼忠射出150余发子弹,打空枪中弹夹。
  这5名警察分别是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警大队长刘雄、重案中队长陈世滨、刑警沈思忠、郑明以及岳锋派出所刑警中队长郑军。其中刘雄声名显赫,多次获得“福州市十佳警察”和“全国优秀民警”称号。
  射倒卞礼忠后,他们立即封锁现场。
  与此同时,旧车市场门口一辆桑塔纳轿车中,卞礼忠的同伴林季援和冯文虎被埋伏在外的刑警按倒在地。
  随后,徐老板和这些刑警启用两台拖车,将陈信滔停放在市场内的29部轿车全部拖走,还将办公设备、仓库材料、汽车配件等物品一并拖走。
  2月21日0时,刘雄命令刑警四处搜捕陈信滔,未果。
  直到白天,卞礼忠的家人才看到卞礼忠的尸体,他们惊呆了———卞礼忠眉心有一个枪眼,左脸、左身及大腿,遍布弹孔。数一下,身上一共有47个弹孔。
  “打黑除恶大捷”?
  “旧车交易市场打死人”的消息以惊人的速度在福州传播。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下称“晋安分局”)对外宣布:这是一起“持枪敲诈、抢劫案”。
  由陈世滨等3名警察填写的“现场勘查笔录”称:案发当天下午5时30分,徐承平向晋安分局陈世滨等报告,福州市旧车交易市场里发生持枪敲诈案;“晚11时许,犯罪嫌疑人卞礼忠持枪抢劫被害人徐承平,又开枪拒捕,被大队干警当场击毙。”
  勘查笔录上注明了两样关键证据:在卞礼忠尸体旁发现的一支仿六四式手枪、6发子弹及散落的9万元人民币。
  2月22日,福州数家媒体刊发由晋安分局提供的消息(均出自宣传科干警高某之手),一篇题为《一持枪劫匪被击毙》的报道渲染了“分局刑警与歹徒枪战并将其击毙”的逼真场面,还配发了一幅卞礼忠尸体照片,压图标题令人心惊肉跳———“持枪抢劫,毙了活该”。
  3月7日,晋安分局以陈信滔兄弟涉嫌“特大持枪敲诈案”为由,发出协查通报。
  躲藏中的陈信滔得知被警方认定为“卞礼忠敲诈勒索团伙的后台老板”,才豁然明白自己中了徐承平的圈套,但他认为自己是冤枉的,不怕到公安局“说清楚”。
  3月27日,陈信滔在昔日部队领导和战友的陪同下,到晋安分局说明情况并报案———他的汽车和物品被洗劫一空。他很快发现此举大错。当天下午,他就被带到鼓山派出所留置室,那是一间12平方米的小房间,里面关了18个人,陈信滔在这里呆了48小时,其间被轮番审讯。
  陈信滔被抓的当天下午,晋安分局宣传科的高某又写了一篇题为“围歼劫匪”的长篇报道,刊登在当地一份晚报上。
  报道将“2·20枪案”起因归结为陈信滔不满与徐承平之间的合作,伙同黑社会老大卞礼忠敲诈徐承平50万元——后来追加到150万元,晋安分局刑警大队长刘雄率公安干警“英勇应战”,其中细节是这么写的:
  “歹徒发现了现金9万余元。搜出钱后,歹徒狠狠甩了徐经理一个耳光……徐经理突然尖叫着飞奔出去,高声示警求救。说时迟那时快,刘大队长迅速命令预伏守候的行动组刑警采取行动……‘不准动,立即放下枪来,向公安机关投降!’指挥员(刘雄)命令道。歹徒卞礼忠举起手中的枪对准公安警察,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随着一声枪响,负隅顽抗的劫匪应声倒下,一命呜呼……行动组刑警将缴获的六四式手枪捡起退出弹夹检验时,从枪膛里飞出一颗子弹来,有人不禁惊呼道:‘哇,好险!’”
  陈信滔看了报纸提出质疑,结果刘雄亲自出马,指着陈信滔的鼻子说:“你知道徐承平是什么人吗?他是我们晋安分局重点保护的对象!”陈信滔说,刘雄不停地拍打桌子,连手机都拍飞了。
  此案被作为“打黑除恶首战大捷”的案件上报,甚至骗取了有关部门的嘉奖。
  正义力量受挫
  2001年7月23日,晋安分局向晋安区检察院送达移送起诉书,认定陈信滔犯有敲诈勒索罪。为了造成陈信滔确属敲诈勒索团伙的印象,分局将陈信滔案并到风马牛不相及的福州火车北站敲诈勒索案件中。
  8月上旬,晋安区检察院起诉科科长严玉瑛、副科长陈锦榕提审陈信滔,陈信滔指出此案一系列的疑点:出事那间办公室并不是徐承平的办公室,怎么可能最后出现9万元现金?当时卞礼忠到底有没有带枪?枪是哪里来的?听了陈的申诉后,两人“眼睛都睁大了”,她们安慰陈信滔:“我们也知道这个案子有蹊跷,会将它搞清楚的。”陈信滔心中顿时浮起了希望。
  8月下旬,晋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唐建新在知悉案情后,去看守所看望了陈信滔。2001年9月20日,晋安区检察院又将案件退回晋安分局补充侦查。一位检察官说,晋安区检察院已经感觉到这个案件“有问题”,尽管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但出于对法律的尊重,只好采取拖的策略。
  2001年10月17日,晋安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数百人前来旁听。庭审变成了喊冤会,法官已看出此案大有问题。法院法警队一负责人听了庭审后,将陈信滔的手铐从背面移到前面,安慰他说:“这事他们简直乱来,你不要着急。”
  但有人不会就此轻易罢休。庭审一结束,徐承平就强迫福州市30多名旧车交易商联名写了一封告状信,指控陈信滔是敲诈勒索团伙、黑社会后台老板。
  这封信被时任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的王振忠大加利用,他立即请求时任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宋立诚(因受贿另案处理),给晋安区检察院和法院施加压力。
  顶着压力,晋安区检察院起诉科长严玉瑛和经办检察官陈锦榕向徐承平提了两个问题:
  第一,检察院作了调查,徐承平在旧车交易市场根本没有办公室,为什么徐承平和警方一口咬定涉案那个房间是徐承平的办公室?第二,事发当晚,徐承平为何通过警方迫不及待地将陈信滔那些车一扫而空?
  让人想不到的是,严玉瑛等检察官立即遭到报复。第二天,有关部门就到区检察院调查,声称有人举报陈锦榕等人“收了陈信滔的黑钱”。不仅陈锦榕被查了很长时间,整个区检察院都受到了很大的压力。
  2001年11月9日,同样承受到巨大压力的晋安区法院将案件退回区检察院,检察院又将案件退回晋安分局补充侦查。当案件再度回到区检察院时,检察院只好将案件呈福州市检察院;市检察院也采取了同样的策略,于2002年1月上旬将案件退回晋安分局补充侦查。
  在这期间,晋安分局的证据“补充”得越来越多:王振国(王振忠堂兄)等多人向公安机关提供了“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听到陈信滔向徐承平索要150万元”等证言。
  晋安分局补充这些“证言”后,于2002年2月上旬又将案件移送市检察院公诉处,市检察院检委会讨论了一个月,没法作出决定,只好将案件于3月20日上呈福建省检察院。
  涉案的多种力量互相交织,此案陷入一种胶着状态……
 
 转折
  当此时,福州政坛出现了一个重大的转折点,福建省公安厅分管刑侦的副厅长牛纪纲被任命为福州市委常委(后任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2·20枪案”也随之


   


出现转折。
  牛纪纲的到来,福州政坛一致的说法,“是带有使命的”。牛纪纲的到任,也让王振忠极度失落并且手忙脚乱,“一正一邪,立见分明”。牛纪纲上任不久,就查处了福州车管所腐败窝案以及福州交警支队长林孜腐败案,震动全国。
  陈信滔心中又升起了希望,因为看守所里大家都在谈论牛纪纲,一致的评价是:铁腕治警,刚正不阿。
  那时“2·20枪案”在公安局内部也引起了广大干警的猜测和质疑。陈信滔的家属经常接到福州市公安局一些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的鼓励电话。陈信滔说,他们一家人从心底里感激这些好心人,“我知道好多人在暗中帮助我们,这使我们增添了希望和力量”。
  就在福建省纪委决定对王振忠实施“双规”的时候,2002年5月22日,王振忠携1000多万美金、情妇郝文(时任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以及众多机密文件潜逃到美国,办案人员从王振忠的家里搜出近3000万元人民币。迄今为止,王振忠是中国外逃的最高级别的警官,在全国100多名出逃官员中名列第七,公安部已在国际范围内通缉王振忠。
  王振忠出逃后,对其调查也公开化。5月26日,福建省纪委、福州市公安局成立“5·22”专案组(这个专案组至今未撤销),调查王振忠的问题。
  王振忠一跑,徐承平即以偷税罪被逮捕。
  尽管徐承平和王振忠已经落马,但因为枪案所涉及的刘雄等当事警察一口咬定卞礼忠是敲诈抢劫持枪拒捕、陈信滔是背后主谋,所以案子在此后近两年的时间里陷入泥沼。其间,一些公检法人员对陈信滔进行威胁,晋安区法院两次判陈信滔有罪。
  徐承平其时已被指控在陈信滔案中作伪证,但奇怪的是,在后一次陈信滔案庭审中,徐承平等人却带着手铐出现在法庭上,再次作出已被认定为伪证的证词,而法院居然采信了这些证词。
  关了3年,在恶劣的环境下,刚四十出头的陈信滔已满头白发。“我的肉体和精神受到严峻考验。”他说,不过每次出庭,他都强力使自己站得笔挺,“我是一个军人,我得有军人的尊严,我不能让这两个字蒙羞。”
  2004年2月15日,真正的转机来了,福州市委政法委就本案召开第三次协调会,牛纪纲主持会议,他提出三条意见:
  第一,有人一直想方设法要证明陈信滔有罪,又事实不清,没有证据;你们为什么不查一查陈信滔无罪的事实和证据呢?第二,北站的敲诈勒索案件和“2·20枪案”完全是两回事,就不要扯在一起了。第三,徐承平制造假案,还要加大力度查下去。
  一锤定音。
  2004年3月4日,晋安区法院当庭宣判陈信滔兄弟无罪。法庭书记员请陈信滔写下他的感受,陈信滔不知道自己是该感激还是诅咒,推辞了三次,最后还是提起笔,在判决书上重重地写下5个大字:“迟到的公正”。
  “5·31”风暴
  陈信滔获得自由后,向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写了文首提到的那封信,却想不到这么快收到答复。
  接下去一连十几天,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几次派人前来福州调查此案。福建省公安厅相关领导和福州市公安局长牛纪纲在案件分析会上表了态。牛纪纲说,这个案子还是让福州市公安局来办吧,请公安部相信福建省公安厅、福州市公安局有能力、有决心突破这个案子。
  牛纪纲局长亲自着手部署,大量证据终于指向事实的真相。
  2004年5月31日,在福州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盖起章、监察室主任林祥金的指挥下,“2·20枪案”所涉警察刘雄被带走,郑军、陈世滨、段海潮、魏凡灼、郑明、沈思忠、蔡剑锋、陈鸣、徐晨晖等十余名警察,被福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控制起来,旋即被“双规”。
  这天发生的事,被人们称为“5·31风暴”。
  有人担心,事隔许久,涉案人有遗漏怎么办?此次行动的一位负责人说:“当年他们不是上报请功的吗?按照请功名册一个个抓就是了。”
  6月上旬,公安部纪委副书记、副督察长谢模乾来福州督察“5·22专案”(包括“2·20枪案”)。
  6月底,案情获得突破性进展。谢模乾说,这是一起非常重大、非常恶劣的警匪勾结案件。
  9月中旬,刘雄、郑军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10月14日被逮捕。
  刘雄还涉嫌保黑护黑。“5·22”专案组办案人员分析,以“2·20枪案”来看,其布置之巧妙、手法之娴熟、整个过程火候拿捏之精到,策划者刘雄绝非第一次作案。
  郑军,在当地警界名声极差。“5·22”专案组办案人员对其评价是:“2·20枪案”的许多坏主意就是郑军出的,以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类似的案件,郑军也“绝不是第一次作”。
  真相大白
  2005年3月14日,福州市公安局向福州市检察院送达起诉意见书,认为徐承平、郑军犯有故意杀人罪,刘雄犯有过失致人死亡罪。
  据调查,2001年2月,徐承平想垄断整个旧车交易市场,不断动用各种力量威胁陈信滔,但中间出了个卞礼忠,他感到为难,便与刘雄、郑军等人策划设局谋杀陈、卞二人。
  按照郑军的提议,徐承平指使手下通过中间人叶祥华,花13000元向黑道人物潘伯榕购入白色仿六四式手枪一支,并由徐承平准备了8万元现金,供伪造现场用。
  之后,徐承平和刘雄约定,以徐承平走出门外手抚头发为暗号。徐承平发出暗号后,刘雄在明知卞礼忠没有持枪拒捕、不符合人民警察使用武器规定的情况下,下令向坐在椅子上的卞礼忠开枪射击。郑军首先开了第一枪,警察沈思忠、郑明等人也先后开枪……
  为防止伪造现场时有人进入现场而被发现,刘雄指挥部属沈思忠在门口警戒。进入那间办公室,“刘雄将卞礼忠推倒在地,郑军见卞礼忠的手还会颤动,又近距离朝卞礼忠身上补开二枪”。
  关于此情节,专案组一位办案人员补充说,起诉意见书说得不够细。事实上,刘雄推倒卞礼忠后,郑军上前蹲下,将嵌在卞礼忠皮肉中的子弹往里按,一边按一边骂:“你不是很派头吗?你再派头最终还不是落在我们手里……这么多子弹都打不死你,疼也疼死你。”见卞礼忠的手还在颤动,郑军便拔出手枪,朝卞礼忠的眉心补了一枪,又在其左脸补了一枪。办案人员说,他从警多年,未见过这样的事,“令人毛骨悚然”。
  在确认卞礼忠没有带枪后,郑军从腋窝下取出徐承平事先准备好的装有仿六四式手枪的塑料袋,隔着袋子把子弹上膛后丢在卞礼忠的右手边;刘雄亦将徐承平准备的8万元,加上从卞礼忠身上搜出的1万多元现金,撒落在卞礼忠的尸体旁,伪造卞礼忠持枪抢劫而被当场击毙的现场。
  案后,刘雄多次召集“参战”警察统一口径,订立攻守同盟———在上级公安机关调查该案时,要讲“徐承平被卞礼忠持枪敲诈,民警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将持枪拒捕的卞礼忠当场击毙”。为了封口,刘雄让徐承平拿出3万元,作为办案奖金分发给重案中队“参战民警”。
  陈信滔的汽车被徐承平或变卖、或送人——案发后,刘雄、沈思忠、郑军等人以及其他官员,每人占有一辆轿车,这些事实都被“5·22”专案组查出。
  “5·22”专案组一位负责人说,“2·20枪案”的调查目前仍在进行之中,“有证据显示,枪案的总幕后策划者是王振忠”。
  事实表明,王振忠和徐承平有很深的利害关系。在徐承平的安祥国际集团中,王振忠是大股东。
  徐承平还多次通过王振忠的情妇贿赂王振忠。如2001年案发前,徐承平送给该情妇一部红色小轿车,并直接在王振忠面前表示希望“做掉”陈信滔。
  事发头一天,王振忠曾打电话给一名下属,说明晚有个任务,叫他待命,“到时开枪就行了”。而更早一天,徐承平“宴请”卞礼忠,王振忠和刘雄一道,坐在另一桌上“压阵”。
  刘雄已招认,事发当天,王振忠在离现场不远处坐镇指挥。
  “2·20枪案”之后,王振忠将金源大酒店送给他的一套价值百万余元的商品房以高于市价的价格“卖”给徐承平,而徐承平付款后该房屋的产权一直没有改变,仍旧为王振忠所有。
  “5·22”专案组一名负责人对陈信滔说,他看过案卷所有材料(包括几次检委会、审委会的讨论以及政法委的协调),当地几个部门都有值得反思和检讨的地方,但对关键岗位上的人坚持原则、与罪恶做斗争,则应鼓励。
  出于“内心深处的不安”,一位此案的办案人员说,如果有更多人站起来说“不”,邪气或许会更早被消除掉,正义的力量会更早胜利。好在随着警界正气的树立,当年“2·20枪案”这样的事情,基本上已经没有了酝酿和产生的土壤,这才是最值得欣慰的事。
  ●陈信滔:感谢周永康部长和牛纪纲局长,感谢那么多在压力下维护正义的司法干部。我在最无助的时候遇到他们,所以仍是幸运的。

蜗牛 发表于 2005-5-25 03:45:51

本帖最后由 Jhony 于 2016-7-10 11:16 编辑 <br /><br />真人真事吗?

火山 发表于 2005-5-25 08:53:41

本帖最后由 Jhony 于 2016-7-10 11:16 编辑 <br /><br />这就是现今的中国啊

刀口十三郎 发表于 2005-5-25 09:25:20

本帖最后由 Jhony 于 2016-7-10 11:16 编辑 <br /><br />

刀口十三郎 发表于 2005-5-25 23:02:38

本帖最后由 Jhony 于 2016-7-10 11:16 编辑 <br /><br />山西杀人犯胡文海的最后一段话
警察:知道为什么逮你吗?
  胡文海:知道,杀了点人。
  警察:杀了一点?你杀了十四个!
  胡文海:不止十四个吧?
  警察:那你说多少?
  胡文海:我记着是十七个。
  警察:死了十四个!
  胡文海:我不记的还有活的,我都拨拉过,看谁象没死的,就再给两枪。那就是没杀净。
  警察:你知道后果吗?
  胡文海:(对警察满脸媚笑)知道、知道,我的给人家抵命。
  警察:后悔不后悔?
  胡文海:咋不后悔,有个娃娃不该杀人家,你们一说,才知道人家是串门的。再就是该杀的没杀净。
  警察:你还想杀谁?
  胡文海:就那几家的男人。
  警察:你为啥杀人家?
  胡文海:他们当村支书和村主任时,三年挥霍贪污了至少五百万。三个煤矿让他们卖了两个。我到镇上告状没人管。他们就恨的我不行,就想抬死我。99年6月19号,我到地里浇水,xxx兄弟(其中一个满门被杀) 借口和我吵架, 往我头上劈了三铁锹,我缝了几十针。要不是头硬早让他们劈死了。xxx(村支书)派人找我,要出钱私了,我不干。从那时起,我就起了杀心了,本来准备今年三十晚上下手,那时都看春节晚会,能杀干净。6月19号,我把xxx(支书)和村会计叫来,让他们写贪污了多少,他们不干,这时外面有警笛声音(路过的警车),xx(会计)就气粗了,指着自己的脑门说‘文海,有本事朝这里打’。我就给他脑门上一枪,把他打死了。他还以为我不敢。没有办法,只能提前动手。
  …………当记者问他后悔不后悔时,他理直气壮的回答:不后悔,一点不后悔!就是遗憾,没有把该杀的都杀了。遗憾没有死净的话,胡文海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到。据分析,是担心给他父母妻儿留了后患。记者问他为什么连孩子一起杀时,他蛮有道理的讲:不把他们也杀了,他们长大要欺负我家娃娃……
  判胡文海死刑后,退庭时,胡文海逮着一个审过他的干警就握手,边握边说:‘先走一步,先走一步’。那么些警察,躲也躲不及他,实是滑稽。
  2001年的12 月25日,也是西方人的圣诞节。今天,山西晋中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特大枪杀14人案的3名被告人。最后,有2人判处死刑1人判处无期徒刑。第一被告人胡文海依法定程序在最后陈述中说到:“我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我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为此,我不断的去努力去实现自己的理想,自己从小时侯起的性格就是仗义执言.敢做敢为。村里的那些无权无势的善良的村民和我和睦相处,有时,我就成了他们利益的代言人。然而,近年来,历任村干部贪污行贿. 欺压百姓,村里的小煤矿(村民冒着生命危险)等企业上交的 400余万元被他们瓜分。4年来,我多次和村民向 有关部门检举反映都石沉大海,公安、纪检、检察、省、市、区的官老爷们给尽了我们冷漠与白眼……可是,我们到那里去说理呢?谁又为我们做主呢?我去公安机关报案,那些只挣着工资的人民的公务员开着30多万元买的小车耀武扬威根本顾不上办案,甚至和村干部相互勾结欺压老百姓……我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了......实际上我每年的收入都有4,5万元,我完全可以不管这些事,但是,我不能,我的良心告诉我不能这样做,我不能对此置之度外,我不能让这些蛀虫们再欺压人了…我将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够引起官老爷们的注意,能够查办了那些贪官污吏,我将死而无憾,否则我将变成厉鬼也不放过他们……”众席上爆发出一阵掌声,审判长急忙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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